John | 曲

Reflection in Transition

我自己的爱情定理

曲政 / 2007-11-18


定理一:

在上海这样规模的城市里,有四十人可能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。

假设只娶或只嫁中国人,中国有13亿人,假设年龄均分,平均年龄80岁,每岁1625万人。假设对应年龄段是3年,有4875万人。假设男女各半,有2437.5万人。假设其中只有万分之一适合我或者说我适合她(在上帝公正的眼光下),是2437.5人。假设上海有2000万人,占全国人口的1.54%。就是37.5。圆整为40人。

茫茫人海,有四十人可能是最适合自己的所谓“另一半”。珍惜机会,也许一辈子,几辈子,都不能在这2000万人中,遇到这四十人之一。即使遇到了,又怎能说有机会相知,即使相知,人家先遇到正合适的,又怎能说有机会相爱。

这就是所谓“缘分”吧。

定理二:

现在的要珍惜,即使又遇到其他人,现在的这个也权重大得多。 因为共同走过了那么长的路,已经向着彼此的方向靠近了很多。

所以,有个推理:将来我有孩子,一定鼓励他/她高中或初中开始恋爱。我相信,真爱是人完善自我的最好动力。

定理三:

什么是感情基础?就是两个人共同的经历。

喜怒哀乐,酸甜苦辣,如胶似漆的时候,摔盆打碗的时候,都是感情的积累。这是金钱和智慧,任什么也换不来的。

定理四:

女人最好的年龄给了一个男人,比处女之身还重要。要么你也去占一个人的18-24岁,要么,你就接受同床异梦。

我已经错过了,就接受。反正我也就是这么个笨人,开窍得晚。总不能奢求所有人生故事都像电影,我还都演主人公。我就是 Mr. Wisley 吧。

定理五:

曲政现在的爱情定义是:尊重彼此的生命,仿佛活在对方身上。关心,操心,担心。因为彼此的存在,提升了各自的生命价值。

定理六:

每个人有各自的爱情定义,一千个人,就有一千个爱情的表达方式。谁也没有权利说他人不懂得爱情。

一个作家可以说一个农民不懂得爱情吗?一个哲学家可以指责某某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吗?

所也,我再也不标榜自己不懂爱情了。我懂的,只是也许跟别人的定义不一样。但是,世界这么大,可能就有那么几个人能理解我的定义的呢?也说不准的吧。